衛生下水道
衛生下水道,為排除家庭污水而設之管渠,及其他排水設施,以及與其相連接藉以處理下水之污水處理設施、提升水位為目的之抽水設施,但不包括灌溉排水設施及化糞池。惟有時包括排除工礦業製造操作過程中所產生之廢水,及商戶排出之污水,以及地下水滲入量
衛生下水道排除之污水量,必須依據將來都市發展人口,二十至三十年,甚至五十年後之飽和人口為計畫目標年。並估計每人每日污水量推算之。至於工業廢水量為依據工業生產狀況及預估將來發展計畫估計之。地下水滲入量,則視地下水位現況,並預估將來地下水位變化予以估計。每人每日污水量(以每人每公升表之)與自來水用水量幾成正比。家庭污水量在美國、日本,每人每日約三百五十至六百公升;臺北區衛生下水道計畫預測西元一九九○年為每人每日二百七十公升。衛生下水道,以計畫最大小時污水量為設計污水量,且由於地下水的滲入及雨水的可能流入,必乘以一係數或另計算加入。
衛生下水道管渠收集系統,遍及下水道供用地區,與市民的關係最為密切,且因施工需時長,敷設後不易更換,因之,其材料之選擇、埋設、施工等都特加重視。一。日前所使用之下水道管渠材料,以鋼筋混凝土管、硬質塑膠管、陶土管下水中,除含一般用水原所含之無機性及有機性的物質外,主要含有屎尿、廚餘、肥皂、清潔劑等物質,以及工廠在生產過程藉水排出的物質,這些物質包括有懸浮狀、溶解狀,以及膠凝狀,並且包含未分解、分解中以及分解後的物質,其中亦存在有微生物及細菌。下水的水質依場地、時間而有很大的變化。下水中的主要有機物質,被微生物氧化分解過程中,所消耗的氧量稱為BOD,即生化需氧量。一般下水之BOD約二百毫克/公升。
下水經下水道管渠收集後,若未適當處理而任意放流,將污染河川水域。污水之處理方法,依處理程度可分初級處理、中級處理、二級處理及三級處理處理之原理,包括物理性、物理化學及生物化學之各種單元操作。實際處理時,應依下水所含物質的種類、質、量,將處理原理諸方法予以組合。
